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财法[2018]26号 2018-09-25 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财税[2018]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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