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2018-11-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