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 2018-11-22 税屋提示——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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