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WEB端(地址为:https://its.fjtax.gov.cn)开放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及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功能和税款缴纳功能,用于办理2019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客户端开放了代理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以及利用个人三方协议扣税功能;用于办理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预缴纳税申报。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 纳税人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我局原电子税务局(个税办税平台)(地址为:http://gszxsb.fj-l-tax.gov.cn/portals/web/loginIndex)、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请广大纳税人选择正确的渠道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不断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附件: 1.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用户操作手册V1.3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V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