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规范出台
为规范2008年度全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库[2008]76号),便于全面掌握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 《通知》规定,报表格式是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统一格式,适用于境内所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编报。报表内容由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报表封面、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选择填报,具体填报范围为:粮食企业、铁路运输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邮电企业、农口企业、文教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旅游企业、施工企业、烟草企业、供销合作社、电力企业和石油石化企业等。 《通知》对2008年度部门决算按照“体系不变,格式微调”的思路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掌握编制说明要求,特别是对修改国有资产及资产收益指标、调整中央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反映方式等主要变动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和审核,以保证决算数据质量。 自2007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相当重视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工作,及时研究和分析了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态势,从而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应用水平,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截至2007年底,我国有国有企业11.2万户,比上年净减少4153户,减幅3.8%.其中,中央部门企业6167户,占5.5%;中央管理企业1.5万户,占13.8%;地方企业9万户,占80.7%.2007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合并)为34.7万亿元,增长25.2%;负债总额(合并)为20.2万亿元,增长28%;所有者权益为14.5万亿元,增长47.5%,剔除因实施新会计准则增加的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长19.3%;国有资产总量为11.2万亿元,增长16.7%。国有企业收入大幅增长,利润、税收双创新高。 2007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1.7万亿元,增长43%,大大高于2006年27.3%和“十五”期间年均27.6%的增速,实现利润呈跳跃式、超高速增长;实际上缴税金总额为1.7万亿元,较前年增加3443亿元,增长24.6%,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4%。 这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大幅提升,同时要求各地方企业决算编报范围要不断扩大,从而使企业财务信息的全面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大。 《通知》还对报表的格式作了统一规定,要求报表为基层与汇总(合并)统一格式,基本填报单位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企业填报,第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企业填报,第二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另外,文件对报表的具体编制以及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财政部将于2009年4月,组织全国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并将组织不定期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信息质量检查,对各地方、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决算工作质量、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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