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2-01
摘要: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第七章 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因素,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加保障项目,提高保障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区域协作联动,确保覆盖全体居民。

  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开展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作,推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促进异地养老。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建立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数据标准体系。探索构建长三角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居民异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并便捷结算,推动实现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

  第二节 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

  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研究发布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协同开展监测评估,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托城市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资源,鼓励学校跨区域牵手帮扶,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高校联合发展,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昆山杜克大学等一批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共同发展职业教育,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做大做强上海电子信息、江苏软件、浙江智能制造、安徽国际商务等联合职业教育集团,培养高技能人才。

  打造健康长三角。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大中城市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布局,采取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形式,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共建以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以数字化医院为依托的医疗协作系统,实现双向转诊、转检、会诊、联网挂号等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建立统一的急救医疗网络体系,实现急救信息共享和急救网络连通。依托优质医疗资源、现代医药产业、养老产业,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培育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市场,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健康医疗服务、养生养老基地。推动跨区域体育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培养,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三节 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

  共筑文化发展高地。加强文化政策互惠互享,推动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区域文化创造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红船精神,继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共同打造江南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品牌。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工程,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继续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集中展示推介长三角文化整体形象。加强广播电视产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推动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区域联动共享,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加强重点文物、古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交流,联合开展考古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

  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深化旅游合作,统筹利用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发展。依托长江、沿海、域内知名河流、名湖、名山、名城等特色资源,共同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联合开展旅游主题推广活动,推出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等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依托高铁网络和站点,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和产品。整合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互联互通的红色旅游线路。建设旅游信息库,建立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探索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旅游护照”等产品,改善游客旅游体验。

  第四节 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

  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共同建设平安长三角。制定出台区域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标准体系和规划体系。健全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应急演练,推进重点城市和都市圈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同城化。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全域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化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庄创建,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共同提升区域文明程度。

  合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提高就业创业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人才流动、吸引、创业等政策,构建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有针对性的项目和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联合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开展长三角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推动市级层面开展“双结对”合作,共促创业型城市(区)建设。

  打造诚信长三角。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健全诚信制度,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诚信感受度。加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聚焦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设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推动信用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信用骨干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区域性信用服务产业基地。

  第八章 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深化开放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第一节 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协力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规模更大、质量更优、创新更强、层次更高、成效更好的世界一流博览会。加强综合服务、专业贸易等线下展示交易平台建设,联合打造海外投资和专业服务平台。强化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对接服务,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协同,共同策划和开展贸易投资配套活动。加强进口商品通关便利化协同,强化安保、环境、交通等各项保障。加强长三角地区各类品牌展会和相关贸易投资活动协调联动,提升整体效果和影响力。

  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动虹桥地区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深度融合,建设中央商务区和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进一步增强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枢纽功能。全面提升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管理水平,完善联通浦东机场和苏浙皖的轨道交通体系,优化拓展虹桥机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加快建设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虹桥海外贸易中心、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长三角电子商务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聚焦发展总部经济、创新经济、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对国际人才和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共同构建数字化贸易平台。积极对接全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联合加强数字化贸易平台建设,加强跨境电商国际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快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苏州、无锡、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合力打造全球数字贸易高地。加快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外贸业务流程改造和各环节数据共享,促进贸易监管数字化转型、便利化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快推进国际产业双向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依托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南京、杭州、合肥等中心城市,高水平打造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加快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中意宁波生态园、中德(合肥)合作智慧产业园及太仓、芜湖、嘉兴等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加快推进中国(宁波)“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与中东欧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依托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和对外投资聚集区,稳步推进建设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莫桑比克贝拉经贸合作区等一批境外园区,支持国内企业组团出海。支持企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拉美、非洲、中东欧等地区科学合理地建设境外园区,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研究机构和海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第二节 协同推进开放合作

  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协同开放合作水平。降低汽车、飞机、船舶、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进入门槛,积极招引全球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开拓建立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加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机构在交易所发行人民币债券,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研究推进基于沪港通的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积极引进境外专业服务行业,有序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服务外包产业高地。适度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积极引进国际现代农业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

  共同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稳步扩大对外投资,进一步优化结构、拓展布局、创新方式、提升水平,共同推动对外投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优势产能、油气矿产开发等领域国际合作,扩大商务服务、先进制造、批发零售、金融服务、境外并购等对外投资,提升工程承包合作水平,加快技术、装备、服务和标准走出去。加强国际对接合作,在对外投资相对密集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一批集物流集散、加工制造、展示展销、信息资讯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境外系列服务站。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联盟,携手打造面向全球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联合走出去。共同推进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深化国际人文合作。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人文交流,着力打造国际人文交流汇聚地。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九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会议展会,开展系列重大国际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活动。联合开展具有长三角品牌特色的海外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优秀文化、文学作品、影视产品走出去。深化科技、教育、医疗等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友城合作水平,加强高端智库国际交流。发挥华侨华商资本、人脉等资源优势,扩大民间交往、深化民心沟通。

  第三节 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大通关一体化。深化口岸合作,加强协调对接,提升通关一体化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实现物流和监管等信息的全流程采集。建立进出口商品全流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开发信息化电子标签,整合生产、监测、航运、通关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链条监管。统筹区域内中欧班列资源,提高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行质量效益。

  共同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提升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共同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力度,协同开展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提升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推动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确保政策执行一致性。总结推广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经验,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推进国际社区建设,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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