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厦府办[2020]7号 2020-02-12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0〕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4号),我市各相关单位制定了有关扶持政策的办事指南,现将《办事指南》予以公布。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自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发布,耐心做好政策辅导和解释工作,按照指南规定的相关流程和申报材料,积极组织扶持对象申报,尽快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于省里暂未明确扶持标准或申报要求的部分,各区各部门也要密切跟踪,一旦明确后第一时间更新指南并向社会发布。 附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办事指南.xls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