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四个同步”工作的通知 省注协、省评协,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注协: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有关财政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署要求,现就落实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四个同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工作 (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在向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发放或邮寄执业许可时,应同步发送《执业机构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告知其统计本机构从业人员的党员数量及相关情况、填报《执业机构党员情况登记表》并在办理团体会员入会时按规定提交。 (二)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团体会员入会时,省注协、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应要求其同步提交《执业机构党员情况登记表》。 (三)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应配合行业党委建立执业机构党建工作台账,及时审核执业机构党建工作和党员情况,对执业机构党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并指定专人跟进协调执业机构党组织设立等工作。 (四)省注协应加强组织协调,配合省行业党委做好全省行业党建有关工作,定期向省行业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办理备案及会员入会时,参照上述规定做好机构备案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工作。 二、做好从业人员执业申请、转所与组织关系接转同步工作 (一)省注协、省评协在办理从业人员执业申请时,应配合省行业党委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向其发放组织关系接转操作指引、党章及党徽,指导新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3个月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二)各地级以上市注协、省评协在办理从业人员转所申请时,应指导从业人员在3个月内申请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三)省注协应建立省市注协信息交换沟通机制,每月定期将汇总后的新批注册会计师党员信息反馈给各市注协。各市注协根据省注协反馈的新批注册会计师党员信息,及时跟进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超过3个月未申请组织关系接转的,应主动进行提醒督促。 办理新批资产评估师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参照以上有关做法据实进行。 三、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备)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工作 (一)省注协应按行业党建部署要求,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对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协调组织各市注协每年年底采取述职评议等形式,对事务所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具体按修改完善后的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 (二)省评协在办理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备时,应一并要求其报备党建工作情况。党建工作具体报备要求,省评协应事先告知资产评估机构。 四、做好党员从业人员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工作 省、市协会应按行业党建部署要求,指导执业机构在开展年度考核时,将业务工作考核和开展评议党员同步进行,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从业人员个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执业机构党员情况登记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行业党委 林壮镇,020-83063584 省财政厅会计处 陈睿,020-8317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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