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2011-10-27 税屋提示——依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09月0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名单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对辖区内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的资产投资关系进行核查,如发现省局确认的名单中有属于非全资、承包、其他合作经营方式分支机构和未纳入统一核算的租赁加油站,应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由省局取消其汇总申报资格。 附件: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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