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因公司准备进行生产线扩建,需要对公司一部分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属公司)上的职工住宅楼(住宅楼属职工所有)进行拆迁,并给住户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金涉及到什么税? 对于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的个人来说,涉及以下税种: 营业税:对于个人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当中可能会出现千差万别的结果。对此建议个人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沟通处理,尽可能的降低税收风险。 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对公司进行生产线扩建发生的职工住宅楼拆迁取得的补偿,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否则应按法规规定计缴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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