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闽税政三[1989]681号 1989-07-25 各地区税务分局,各市、县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征所: 近接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77号《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抄送件称;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税务局 1989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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