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是否贴印花税?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委托贷款是一种三方贷款协议,三方主要包括贷款人、借款人和金融机构中间人。我公司主要作为金融机构中间人存在,因此其协议既涉及贷款,对我公司又具有中间业务的特点,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贴印花,按何种税目...
委托贷款是一种三方贷款协议,三方主要包括贷款人、借款人和金融机构中间人。我公司主要作为金融机构中间人存在,因此其协议既涉及贷款,对我公司又具有中间业务的特点,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贴印花,按何种税目、何种税率贴印花?

关于委托贷款协议是否贴花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参考上海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沪税地[1991]121号)的规定:

  一、银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六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