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此外,在确定纳税所得时,还要做以下几方面的调整: (1)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调整和扣除。在有关的财务制度中,规定了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如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全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收入额在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额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在上述标准内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超过标准的不能够扣除。 (2)关于保险费用的调整和扣除。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交纳的保险金,如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可以作为保险费用而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偿优待,应作为当年的纳税所得。 (3)关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调整和扣除。纳税人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发生的开发费和购买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测试仪器或试验性装置等不得在所得税前直接扣除,应作为纳税人的资本性支出。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按实扣除;融资租凭发生的租凭费不得直接扣除。 (4)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纳税所得。 (5)纳税人当期发生的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扣除。 (6)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7)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8)此外,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果已经在境外缴纳了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已纳的所得税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纳税所得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税按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来源于某外国所得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9)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所得,若是税后分得的利润,其扣除与境外所得基本一致。但如果纳税人对实行税收优惠的企业投资、联营分得的利润,应按规定的税率补交所得税。 (10)纳税人如果用本期的收益弥补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部分,可以免交所得税,但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11)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也应当交纳所得税。 以上说明了企业会计收益的构成要素、税法准予扣除的项目,不准予扣除的项目以及各项目的扣除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可以加减各有关项目,计算纳税人的纳税所得。会计收益、扣除项目及纳税所得的关系详见下表。 纳税所得确定后,即作为上交国库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会计收益、纳税所得关系表 会计 差额(调整项目) 纳税 收益内容 标准 性质 金额调整所得 利息支出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内的部分 属于营业利润的构成 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 永久性差异 加 职工工资 计税工资部分 属于营业利润的构成 超过计税工资部分 永久性差异 加 职工工会 按计税工资的2%计算部分高于计 属于营业利润的构成 经费 税工资基数或高于2%的部分 永久性差异 加 职工 按计税工资的14%计算部分高于 属于营业利润的构成 福利费 计税工资基数或高于14%的部分 永久性差异 加 职工教育 按计税工资的1.5%计算部分 属于营业利润的构成 经费 高于计税工资基数或高于1.5%的 永久性差异 加 部分 公益救济 纳税所得的3% 属于利润总额的构成 性捐赠 高于3%的部分及直接捐给灾 永久性差异 加 区部分 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 时间性差异 减 折旧 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 时间性差异 加 无形资产 摊销年限高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 时间性差异 减 摊销 分期摊销年限低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时间性差异 加 分期收款 若税法要求收回现金再计收入 时间性差异 减 销售罚款、 罚金、滞纳金 永久性差异 加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