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为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主动出击、合成作战,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截至12月底,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税案件12900余起,初步查证涉案金额1500余亿元。 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涉税犯罪工作,在百余重点城市全面推进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重点对恶意利用国家创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恶意利用疫情期间减免税政策实施的涉税犯罪行为,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的涉税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强化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对特大涉税犯罪案件统一指挥、集中研判、同步收网,发起会战战役,相继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网络。其中,天津公安机关破获一特大走私黄金、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打掉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名,案值20余亿元;江苏公安机关破获一涉嫌非法出售航空客运行程单案,涉案价税合计70余亿元;四川公安机关破获“6·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价税合计580余亿元。 针对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疫情期间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措施,虚开“口罩”“防护服”等涉疫物品发票,并在全国各地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骗税犯罪活动,公安部组织上海、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公安机关,发起大规模会战战役,集中打击职业化犯罪团伙实施的涉疫涉税犯罪活动,破获案件39起,涉案价税合计逾千亿元,打掉团伙50个,捣毁窝点1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90余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百城会战”专项行动,紧盯涉税犯罪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打击方向,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税收惠民政策和办税便利措施真正惠及于企惠及于民,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09年10月的报道—— 庞大需求成祸根 治理假发票“买方市场”刻不容缓 光明日报 罗 旭 “截至目前,今年全国立案查处发票犯罪案件比2008年全年案件总数增加了50%,缴获假发票份数则比2008年全年缴获总量增加了1.94倍。”在公安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涛表示:“庞大需求的存在是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祸根,治理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刻不容缓。” 不法分子当街毫无顾忌兜售假发票;“出售发票”的小广告经常出现在墙面上;“提供各类发票”的短信不停在手机上闪烁……这样的现象已经让人们司空见惯。针对日益猖獗的发票犯罪活动,去年11月,国务院成立了由税务总局、公安部等16个单位组成的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今天,公安部向媒体通报了今年以来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成果情况。 发票犯罪:4个行业问题突出 公安部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立案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20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134名,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045处,打掉职业犯罪团伙664个,及时阻止了大量假发票流向社会,有效避免了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 张涛透露,目前有4个行业使用假发票问题十分突出,已引起公安部的重视。从缴获假发票的种类看,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行业由于营业网点多、交易频繁,使用假发票的数量也最多,2009年,各地公安机关缴获的这类假发票已占缴获总量的51%;从发票开具金额看,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的假发票开具金额巨大,造成的税款流失也最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在铁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不法承建单位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为偷逃税款、非法转包、侵占挪用、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在前不久查处的青海西格复线(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复线工程)专案中,8家承建单位共使用假发票1154份,合计金额1.28亿元,逃避缴纳税款达494万元。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也不容忽视。”张涛称,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2009年查处的河南某市“1·12”出售假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累计出售假发票8000份,实际开票金额16亿元。其中,出售给事业单位的有1088份,行政单位有360份,分别占涉案发票总量的13.6%和4.5%。大量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严重危害。 作案手段:转向网络化、信息化 今年8月17日,宁波警方摧毁了一个假发票团伙,缴获假发票1.7万份,面额总计20亿元。办案中,警方发现,几个犯罪嫌疑人为了便于联系,独立开设QQ群,甚至还设立了一个局域网,各自拥有专门的手机短号。 “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张涛指出,“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 2009年,各地公安、税务机关缴获的发票中,正规发票已占到15%左右。犯罪分子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大肆开具与实际金额、品名不符的发票,数月内开票金额即达上千万元。在江苏扬州“3·17”非法出售发票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正龙等人就利用正式发票非法牟利180余万元。他们先后注册成立了多个公司,然后以这些单位作掩护,在没有任何业务的情况下,大量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在收取4.5%—6%不等的开票费用后,对外非法出售。 “种种迹象表明,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发票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张涛介绍,全国警方对发票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发票违法犯罪手法时刻进行着分析研判,始终保持了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与税务、通信管理和检法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整治街面和网上兜售发票行为,联手封堵涉税违法信息,共同查处假发票“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了打击发票犯罪的综合治理格局。 “买方市场”:国家利益黑洞,伤及公民切身利益 在我国,“以票管税”的特点和公务报销制度的存在,决定了发票隐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企业取得假发票可以虚列成本费用,从而减少所得,偷逃企业所得税;而一些企业经销人员甚至公务人员使用假发票或非法“代开”的发票进行公务报销,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资产。“正是因为有着庞大的‘买方市场’和巨大的利益需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才会泛滥成灾、屡禁不止。”张涛说。 北京市公安局一位从事经侦工作多年的基层警官则指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之所以泛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发票犯罪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没有直接受害人的犯罪。他说:“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哪个人的利益会在发票犯罪中直接受损,这也造成了百姓对发票犯罪‘买方市场’普遍持宽容态度的状况。” 实际上,“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大量假发票流入了社会,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还给走私、洗钱、贪污贿赂等其他犯罪提供了犯罪的捷径,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这意味着,其实每一名纳税人都是发票犯罪的受害者。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黑洞,更伤及每一位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 在今年的这场专项行动中,警方已经特别关注了对假发票的“买方市场”的整治和打击。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查处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案件5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0名,协助挽回税款损失3.4亿元。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在办案过程中,向税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移送使用假发票线索1050条,涉及发票金额高达8.5亿元。 张涛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在加大对制假窝点和职业犯罪团伙打击力度的同时,密切配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切实堵住这个让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的“黑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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