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本地区)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贵阳市局)2023年办理行政执法案1308件,行政处罚522件,占比39.91%;行政检查786件, 占比 60.09% 。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涉及的领域和事项、行政复议结果和行政诉讼审理结果,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情况。 1.贵阳市局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率0%。其中,行政征收引起的2件,行政强制引起的1件,对举报答复不满引起的2件,行政复议不作为1件。其中4件因违反程序规定被纠错,涉及行政征收1家、对举报答复不满2件、行政强制1件。(贵阳市本级数据) 2. 2023年贵阳市局共计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诉讼败诉率0%。其中不履行法定职责2件,行政征收案件1件,对检举答复不满1件,行政强制案件1件。应诉案件处理方式来看,4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开庭审理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百分之百。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代表贵州省局参与《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和3次征求意见的反馈,该基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总局重特办就该基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视频培训。 二是通过贵州省数据汇聚整理平台-贵阳市数字管理中心,创建“执法风险推送模型”,写入“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8个执法事项11个指标,推进精确执法“数智化”监控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局在市局试验成熟基础上,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现8个执法事项事后监控,为防范“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超时限审批问题,还同时运用“贵州省税务局税费数据平台”实现事前、事中提醒。目前已在全省复制推广运用。市局以“执法风险推送模型”专报得到省局赵寿均副局长肯定性批示;省局以该模型为基础呈报的《贵州省税务局创建“执法风险推送模型”推进精确执法“数智化”转型升级》得到总局王道树副局长肯定性批示。 三是根据省局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贵阳市局切实响应、积极谋划落实方案要求,全市有条不紊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在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大企业服务4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先行先试,主动参与省局工作指引编写、数据风险分析等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套制定问题及意见建议收集机制。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2023年,贵阳市税务局坚持对税务检查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所有的税务稽查案件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对于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案件,在稽查局作出集体决议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贵阳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税务总局素质提升“2271”工程和省局“5522”人才工作目标,全系统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15期,累计13491人次参训。其中,线上培训122期,累计参训7463人次,线下培训193期,累计参训6028人次,尽心尽力做好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并在厦门大学举办公职律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了全市公职律师政治素养、法律业务水平、税收和法律业务结合能力。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积极参与省局稽查局组织的案卷评查,综合运用多手段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参与省局稽查局组织的全省稽查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选贵阳市稽查局稽查案卷共计15件开展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全面推进税务执法责任制,将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的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完成了信访案件调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执法问责,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是综合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精确执法“数智化”监控转型升级。坚持问题导向搭建模型、需求导向设定指标、结果导向确保精准,通过贵州省数据汇聚整理平台-贵阳市数字管理中心,创建“执法风险推送模型”,写入“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8个执法事项11个指标,通过对风险数据提醒和纠偏,创建推进规范执法新体系,弥补金三系统处理无标准、落实无监控、流程无提醒、超期无预警的不足,将执法风险监督重点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实现执法全流程监控,着力降低执法风险,提升执法质量。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贵阳市税务局坚持稳中求进,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综合监督、案卷评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精确执法,高质量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但是,在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文书卷宗制作不够规范。例如个案《税务事项通知书》表述不规范;对外文书未双面打印;文书格式不规范;个别案卷封面不符合最新的卷宗装订要求等问题。 二是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基本实现全流程线上流转,产生海量涉税数据,但进行涉税执法数据综合应用一体化监督分析仍有所欠缺。基层税务机关在风险防范过程中,可快速化集成化的分析查找风险点的自动化程度仍普遍不高,有时候仍需要依赖指标数据扫描等进行,但指标运行也存在部分政策滞后,数据更新不及时,命中率低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警税协作实体化建设,强化涉税犯罪打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推广说理式执法,优化稽查执法方式。拓宽说理式执法范围,拓展柔性执法覆盖面,选取更多案件开展说理式执法,立足“将法理情融一体贯穿稽查执法全过程”工作思路,进行不断思考和探索,逐步形成比较规范的、有自身特点的工作模式,提高稽查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彰显执法力度与温度,促进纳税遵从与征纳和谐。 三是进一步总结经验问题,持续提升案卷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2》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习积极性、及时更新学习,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文书质量,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剖解、及时进行整改,对个别性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找准问题痛点避免再次发生,以案卷评查倒逼执法规范。 四是进一步加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提升税收执法监督效能。更加充分发挥科技和数据赋能作用,持续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智能化体系顶层设计和前瞻布局。一是依托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平台,积极推动涉税主体数据、税收执法数据、公共数据等各类数据共享使用和交叉分析,实现对税收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实时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二是不断优化完善规范化税收执法模型,通过精准取数准确定位执法风险、精准整改规范, 持续优化指标模型,提高指标数据科学性、精准度,切实提升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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