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豫财税政[2015]22号 2015-6-3 各省辖市财政局、地税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地税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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