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西省大同矿务局资源税税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0]62号 2000-08-24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山西省大同矿务局煤炭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0年9月1日起,对其开采的煤炭资源税税额由每吨2.4元调整为每吨1.6元。 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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