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16
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应成立涉税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创新服务举措,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扎实有效开展涉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缓解纳税服务资源不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湘税发〔2021〕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湘税办发〔2021〕27号)的要求,结合张家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税收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培养壮大一支由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具备一定税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税收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税收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收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晖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英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纳税服务科),主要负责全市税收志愿服务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先推优。

  三、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是自愿为纳税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纳税服务。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的开展要从纳税人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条件,把纳税人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志愿服务不代表税务机关行政行为,志愿者不代表税务机关。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要在组织单位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对象

  志愿者招募对象主要包括:

  1.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机构内的专业、从业人员;

  2.涉税行业协会及其推荐单位、人员;

  3.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财税类专业在校学生;

  4.税务人员;

  5.其他涉税服务人员。

  (二)组织实施

  各区(县)局分别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团队规模,并按年向市局报送团队成员名单,实行备案管理。志愿者团队日常管理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鉴定意见书。对不履行义务的志愿者,管理单位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三)招募方式

  志愿服务团队依托各涉税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按照“谁招募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志愿者名单,签订《税收志愿服务协议》。并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志愿服务注册、招募、记录、评价等方面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服务内容

  根据税收重点工作以及日常税费服务需要,可开展以下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一)日常服务活动安排

  1.在办税服务厅当好“服务员”。组织志愿者进入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设备辅助操作等服务。

  2.在12366热线当好“接线员”。组织志愿者进入12366热线服务办公区参观学习,了解接线员的日常工作,在税务干部的帮助下为纳税人提供简单的咨询服务,做好“一小时的接线员”。

  3.在税费服务微信群内当好“咨询员”。组织志愿者加入各单位的税费服务微信群,利用闲暇时间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疑问,及时宣讲最新政策和办税缴费流程。

  4.在纳税人学堂当好“培训员”。组织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纳税人学堂授课,充实纳税人学堂的师资力量,结合实际宣讲最新税收政策,将税收服务志愿工作和纳税人学堂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叠加工作成效。

  5.在日常生活中当好“体验员”。“体验员”可通过设定程序,随时登录小程序反馈近期办税过程中的体验感受,提出需求建议。开设“体验员”体验日,集中邀请“体验员”体验业务,线下完成任务后,线上完成体验情况反馈,并对体验活动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激励。

  (二)定期服务活动安排

  各区(县)局每季度可有计划地开展1-2个志愿服务活动,也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青少年税收体验日活动,邀请青少年学生代表到办税服务厅体验办税服务,现场讲解办税流程,通过寓教于乐增强青少年税收体验。

  2.组织志愿者深入人才招聘市场,向求职者宣讲就业创业相关税收政策,向企业宣传各类惠企税费政策,积极支持大中专学生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3.组织志愿者深入商业协会,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对接商会协会企业的需求,提供专业涉税咨询辅导,开展涉税结对帮扶,宣讲“诚信兴商,依法纳税”的理念,提高纳税人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和水平。

  4、.组织志愿者深入创业(就业)培训机构,根据创业(就业)培训机构安排,选派志愿者向培训学员讲解税收知识,告知税收支持创业就业的政策知识和服务举措。

  5.组织志愿者深入校园,为学生上一堂税法课,接受学生的税法咨询,在青少年中传播“纳税光荣”的理念。

  6.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分行业、分类别为企业开展专题培训辅导,面对面解决纳税人涉税疑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防范机制,规避涉税风险;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六、建立保障机制

  (一)分类开展培训。按照“谁招募谁负责”原则,开展志愿者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志愿理念、志愿精神、服务规范、权利义务、安全知识等;专业培训依托涉税行业协会,采取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岗位实训等方法,加强对涉税服务行业的志愿者开展针对性的专题、专项培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税收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使其成为长期参与税收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二)完善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专项经费,为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场地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市局统一制作徽章、袖标、绶带、旗帜等标识物品,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志愿者身份不同分类建立激励机制。

  1.开展优秀志愿者评选。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评选为优秀志愿者,并推荐参加省、市、县先进评选。

  2.提供大学生实习基地。与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实习基地;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学生出具志愿服务鉴定,使之成为大学生的履历。

  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加分。对积极参与涉税志愿服务活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个人,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分时,可作为得分依据;在行业协会评优评先、等级评定、人才培养中,可优先推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应成立涉税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创新服务举措,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扎实有效开展涉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取得实效。

  (二)统筹工作安排,突出亮点品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涉税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工作统筹,将涉税志愿服务与税收宣传、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税收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工作提质增效。各单位在活动开展前向市局税收服务志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税服务科)报送活动计划,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资料。在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路径:FTP/全市文件共享/纳税服务科/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典型引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传播税收志愿文化,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展现税收志愿服务成效和志愿者风采,尤其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税收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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