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核对土地登记信息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10-9 各纳税人: 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工作已开始,现将前期各纳税人自行填报的土地面积登记情况公布如下,请您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仔细核对,如与实际不符,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修改。在10月13日前无反馈的,视同已确认无误,逾期不再调整。 注:石化、电力、邮电通信、烟草、银行、保险、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纳税人,使用土地在1亩以下的服务业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列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 联系电话: 税政股:83378720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