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海南州红十字会等4家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青财税字[2021]2045号 2021-12-08 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通知如下: 1.海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黄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3.果洛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4.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8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