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起止时间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来源:凡人小站 作者:胡吉宏 李欣 人气: 时间:2021-06-16
摘要: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等。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均存在差异,并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等。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均存在差异,并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其中,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以及减值准备的提取等方面。下面就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起止时间的税会差异作简单分析。

  一、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三、差异分析

  固定资产何时开始计提折旧费用,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

  会计上更加关注固定资产“增加”的时间。因为会计上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会计上只要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都是计提折旧的对象,并且遵循“当月增加,次月计提;当月减少,次月停提”的基本原则。

  税法上更加关注固定资产“使用”的时间。因为按照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者“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所以,是否已经“使用”或者“使用”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便成为税前扣除的关键因素,并且遵循“当月使用,次月计提;当月停用,次月停提”的基本原则。不同的是,税法上需要以“不用不提”为前置条件。

  四、差异处理

  企业取得房屋、建筑物以外固定资产,如果当时没有直接投入使用,或者没有直接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开始计提折旧时间上的不同,会计和税法确认的折旧费用会产生差异,并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例题】宜城公司2020年4月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以满足企业季节性生产的需要,该设备计划7月份投入使用。设备价值12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会计上确认的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宜城公司202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解析】

  (1)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宜城公司2020年4月增加的设备,应于2020年5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当年应提折旧额为:

  1 200 000÷120个月×8个月=80 000(元)

  (2)按照税法规定,宜城公司2020年7月投入使用的设备,自8月份开始计提的折旧才可以所得税前列支,当年可列支的折旧额为:

  1 200 000÷120个月×5个月=50 000(元)

  (3)宜城公司当年因折旧开始时间不同产生差异为:

  80 000-50 000=30 000(元)

  该差异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其对所得税的影响为:

  30 000×25%=7 500(元)

  (4)宜城公司2020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6 000 000+30 000)×25%=1 507 500(元)

  宜城公司2020年度所得税费用为:

  6 000 000×25%=1 500 000(元)

  (5)宜城公司2020年度折旧税会差异的会计处理:

  2020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1 200 000-80 000=1 120 000(元)

  2020年末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

  1 200 000-50 000=1 150 000(元)

  资产的计税基础大于其账面价值,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1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 507 500

  (6)宜城公司2020以后年度,除最后一年外,会计与税法的折旧额相同,无需作纳税调整。

  (7)最后一年:

  会计计提折旧额

  =1 200 000÷120个月×4个月=40 000(元)

  税法计提折旧额

  =1 200 000÷120个月×7个月=70 000(元)

  税会差异额

  =70 000-40 000=30 000(元)

  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30 000×25%=7 500(元),该影响金额为第一年税会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转回。

  借:所得税费用  7 5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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