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征[1999]94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否采取强制执行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9-30
摘要:你局《关于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否采取强制执行的请示》(青地税征[1999]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否采取强制执行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地税征[1999]94号               1999-09-30

  税屋提示——依据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9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青田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否采取强制执行的请示》(青地税征[1999]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验证、换证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仍不履行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机关不能对逾期拒不办理税务登记和拒缴罚款的纳税人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9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