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2015]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4-30
摘要: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自治区直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10号)要求,我局需对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关于缩短发票开具时间,提高发票开具效率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买发票不要太麻烦,打印发票时机器反应慢。

  2.整改措施和标准:一是以推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以及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认真梳理代开发票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简化代开发票办理手续,减少文书材料,提高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工作效率。二是提高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前台工作效率。各办税服务大厅要根据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的高峰期和规律,采取增加服务窗口,提供预约服务等针对性措施,尽量为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供便利条件,减少纳税人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间,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三是加大对税控收款机和网络发票系统开发服务公司服务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他们进一步优化售后服务,增强故障排除和处理能力,优化网络线路,提高税控收款机和网络发票的使用效率。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

  (四)关于完善发票查询系统,优化查询服务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在单据、发票查询上得到完善。

  2.整改措施:广西地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已于2015年3月在广西地税网站正式开通运行。下一步自治区地税局将认真收集纳税人和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发票查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

  (五)关于规范地税信息系统管理及升级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希望不要在申报期间、月初报税的时候进行地税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地税信息系统与银行对接不够畅通;地税信息系统网络慢,登录不了。

  2.整改意见和标准:一是在地税信息系统升级前发布升级通知,告知用户在系统升级前做好准备。二是将系统升级时间定在晚上或是周末,让用户在上班时间能正常使用应用系统。三是做好应用系统升级预案,保障系统升级期间各项业务的平稳。四是进一步完善应用系统,解决应用系统存在的问题。五是动态监控服务器性能以及服务器端软件的负载能力,对服务器进行相应的访问策略调整,增大访问内存空间,更换接口服务器,优化数据库。六是清查固定资产,对符合报废年限且故障频发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七是根据金税三期工程上线的部署配备新设备以满足应用系统上线需求。八是应用虚拟技术提升设备利用率。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信息中心。

  (六)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评议中纳税人提出的重复审批问题

  1.意见和建议:纳税人提出“企业单位减免税率批准到2020年,每年要办理优惠政策备案手续,希望没有必要每年重复审批”。

  2.整改措施和标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到2020年的主要政策是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符合西部鼓励类目录条件的企业,第一年获批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后,还应每年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就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这一条件进行审核,如果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当年度停止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改按税法规定的税率25%计算申报并进行汇算清缴。因此,当前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项目的企业,仍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就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加强和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优化减免税管理方式;二是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宣传解释力度,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地税工作。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蒙启华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所得税处。

  (七)关于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问题

  1.意见和建议:纳税人提出农业项目获得的奖金纳税率为20%过高,建议税率降低;我国以个人收入计税,家庭负担过重。

  2.整改措施和标准: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要由全国人大立法决定,地方税务局无权作出调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拟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家庭支出的问题,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建立差别化费用扣除制度,实现“高收入者高税负、低中收入者低税负”。我局将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相关建议。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蒙启华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所得税处。

  (八)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问题

  1.意见和建议:纳税人提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每月填写职工花名册和工资情况,有变动需重新录入,希望能得到改进。

  2.整改措施和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的培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使扣缴义务人更加容易掌握和熟练使用系统操作,进一步方便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蒙启华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所得税处。

  (九)关于服务基层问题

  1.意见建议:多关心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

  2.整改措施和标准:一是加强思想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指导全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第三届广西地税“十佳”评选等一系列评选推荐活动,深入挖掘、宣传系统内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三是深入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开展全区地税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等文体活动和爱心活动。四是利用综合文体活动室、地税文化长廊、荣誉室、廉政教育室等文化活动和教育基地,开展日常教育和文体活动。五是注重组织关怀,组织全系统部分优秀一线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总工会组织的全区一线优秀职工休养。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赵汉臣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

  (十)关于加强教育培训问题

  1.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指导。

  2.整改措施和标准:按照《广西地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和我区地税实际,将对纳税人和基层干部反映的有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逐项解决。一是继续开展分类培训,强化基层一线干部培训。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项目,加强税收相关业务知识培训,2015年将举办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文秘、财务管理、督察内审、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和党务等方面业务骨干培训班及兼职教师培训班30—35期,每期培训60人左右,全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通过递进式培训,为基层培养精通各岗位业务的骨干及师资人才。二是充分发挥市、县(区)地税局的培训主导作用,多形式开展大规模培训。三是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在开展脱产培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地税网络学院、团队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知识竞赛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地税人员的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赵汉臣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

  (十一)关于减轻基层负担问题

  1.意见和建议: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应充分利用科技强税,给基层管理员减负。

  2.整改措施和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广西地税作为2015年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第一批上线单位,将在2015年9月1日正式单轨上线运行。我局将认真开展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工作,确保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各系统平稳上线,以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

  4.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早春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

  (十二)关于改进经费使用问题

  1.问题和建议:建议改进经费使用。

  2.整改措施和标准:一是逐步完善经费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合理配置财力资源,优化经费收支结构。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实事好事建设,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3.整改时限:2015年12月31日。

  4.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赵汉臣副局长;责任单位为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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