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公告[2021]9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2021-2022年重大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28
摘要: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均可以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每个单位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课题,资产评估机构的分公司可以单独申请。申请单位应当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2021-2022年重大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21]9号          2021-4-28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已经确定,现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征集承担单位的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共5项:

  1.公募REITs全流程的评估方法研究;

  2.机器学习技术在资产评估行业应用研究;

  3.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目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研究;

  4.“十四五”时期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体系研究;

  5.碳交易体系中碳资产评估和定价研究。

  二、课题管理依据

  课题的申请和立项工作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50号,网址:http://www.cas.org.cn/xwdt/xydt/60524.htm)等有关规定进行。

  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所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择优以出版、报告等形式,向行业、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和宣传。

  三、申请单位

  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均可以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每个单位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课题,资产评估机构的分公司可以单独申请。申请单位应当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推荐了2021-2022年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并入选的推荐单位和人员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课题资助。

  四、课题组要求

  1.申请单位应当成立课题组,课题组成员5-10人,至少包含1名高等院校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和1名资产评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每人只能加入1个课题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研课题、评估准则和其他开展的在研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2021-2022年青年研究项目申请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

  3.申请单位应当指定1名课题组成员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当是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资产评估及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或者研究经历。

  五、申请截止时间与相关要求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

  申请单位应当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WORD版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PDF版发送至keti@cas.org.cn,邮件主题注明“重大研究课题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六、其他

  1.课题立项后应当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2021年11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报告,2022年5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2.课题负责人应当每月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汇报各课题组成员工作内容;

  3.课题成果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4.课题成果报告应当达到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水平;

  5.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6.申请单位或者课题组成员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3年内不委托其承担任何研究工作。

  七、联系人和电话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综合标准部 张吉

  010-88014227 15110015256

  税屋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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