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开具红字发票,导致销售额为负数,怎么申报纳税?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人气: 时间:2017-05-19
摘要:案例 小张是A企业的会计,2017年4月份,A企业发生了一笔销货退回业务(该笔销售业务已于2017年1月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已认证抵扣)。 根据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小张在2017年4月份,开出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5月12日,小张在进行4月份的纳税

案例

小张是A企业的会计,2017年4月份,A企业发生了一笔销货退回业务(该笔销售业务已于2017年1月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已认证抵扣)。

根据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小张在2017年4月份,开出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5月12日,小张在进行4月份的纳税申报时,发现因本期开具红字发票导致负数销售额大于正数销售额,那么,小张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呢?

回答:

小张应据实填写,如一窗式比对不符,应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纳税申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