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8]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12
摘要:《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国有林场和苗圃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按照新制度规定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衔接时,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六)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衔接时,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林场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林场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林场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林场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林场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林场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附表1:

林场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金额 备注
库存现金、现金 库存现金    
其中:受托代理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    
其他    
库存物资 在途物品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其他库存物资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分期付息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拨付所属资金 拨付所属事业单位    
拨付所属企业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金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代管款项等
应付社会统筹工资    
其他    
其他应交款 应缴财政款    
应缴政府性收费    
其他    
长期借款 分期付息的应付利息    
其他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    

  附表2:

林场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金额 备注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发生时不计入收入   如转让资产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发生时计入收入    
其中:专项收入    
      其他    
预付账款 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其他应收款 预付款项   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需要收回及其他   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
库存物资、苗木资产、林木资产、生产成本 支付资金:    
其中: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        
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    
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支付    
非支付资金   如无偿调入的库存物资等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用现金资产取得    
      用非现金资产或其他方式取得    
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 支付资金取得    
其中: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    
非支付资金取得   如换入、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等
在建工程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发生时不记入支出    
发生时记入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应付    
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应付    
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应付    
预收账款 预收专项资金    
预收非专项资金    
拨入事业费 拨入本级财政资金    
其中:财政补助结转资金    
      财政补助结余资金    
拨入其他资金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下一页>>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