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解答: 需要区分销售方与采购方的会计核算。 一、销售方的会计处理 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确认收入时按照全额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按照“可变对价”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现金折扣(合理估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实际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合同负债-现金折扣(实际发生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有差异: 借:合同负债-现金折扣(结平) 贷:主营业务收入 说明:或借贷方向相反的会计分录;如现金折扣跨年度的,年末重新评估合理金额,调整分录亦是如此。 二、采购方的会计核算 对应采购方,发生的现金折扣也可以计入“财务费用”: 1.采购发生时,按全额确认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提早付款享受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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