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1]23号 2021-11-2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涉及到湖南省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湖南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863元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