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北京等地区初步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工商局组织力量对广东沿海的汕头、潮阳、南澳等地作了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地区感光材料的进口存在严重问题。这些地区经营感光材料的单位多为私人公司,每次经营的金额都很大,小到几百万元,大到上千万元,普遍没有感光材料进口特定登记证明和进口许可证等合法手续。这些公司一般无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人员,每做成几笔甚至一笔交易后,就将原公司注销。而这种情况,在2003年的今天,依然存在。 当年的打私行动成效明显。据乐凯方面透露,1997年,乐凯胶卷淡季旺销。当然,此举也打痛了富士胶卷的惟一经销商中港照相。1996年11月20日,在孙大伦授意下,北京富士彩色设备有限公司给某部门打了一份“情况汇报”,告知仓库被查封。并以“专门为中央首长及国家有关会议提供新闻图片的某图片社,因没有相纸及冲药,无法制作精良的照片,因而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相威胁,要求给予关注。事隔两周,这个部门给国家工商局发了一封《关于请保护孙大伦先生名誉的函》,函件称:“对北京富士彩色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情况,我们认为从保护孙本人的名誉出发,宜低调处理,争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值得庆幸的是,中央领导对打击感光材料走私问题态度鲜明,除了1999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朱?基就影像业走私情况作过三次批示,国务委员吴仪多次指示有关部门严查外,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李岚清也先后作过批示。1996年11月12日,吴邦国副总理在原化工部《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坚决打击感光材料走私活动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感光材料走私活动不打击,民族工业就难于立足,建议加大打击力度。”1997年3月12日,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打私办关于打击感光材料走私问题的报告》上批示“感光材料走私应作为打击走私的重点……国办督促有关部门提出一些有效措施,以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 尽管目前打击感光材料走私工作中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存在大大小小的阻力,但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的决心是坚定的,我们的有关部门的工作是严肃、认真、有力度的,打击是有效的。那些触犯国家法律的人一定会受到严惩,毕竟,多行不义必自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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