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泄露天机日本富士以资金产品支持走私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1月22日晚7时许,位于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31楼的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里,灯火通明,大门紧闭。透过玻璃门,记者发现里面的人毫无下班之意,多数人忙着处理手头的事务,也有少数人在低声交谈。...

    1月22日晚7时许,位于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31楼的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里,灯火通明,大门紧闭。透过玻璃门,记者发现里面的人毫无下班之意,多数人忙着处理手头的事务,也有少数人在低声交谈。

  此前一天下午5时20分,记者在北京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市场部一位小姐接电话称:“王部长正在开会,你是谁?你有什么事?”记者回答:“我是《中国经营报》记者,我想采访一下王正部长。我姓章……”话还没说完,电话那端的小姐马上说:“知道,知道。”记者随后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等待王部长或其他人士的回音,但直到发稿时为止,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仍没有任何人与记者联系。

  其实,早在本报《富士胶卷走私内情》一文采写之际,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按通常理解,只有当A地的产品价格高,B地的产品价格低,扣除B地到A地的所有费用,商家仍有利可图,这样,产品才会从B地流到A地。而在中国市场上,胶卷价格一般都比国外市场价格低,为什么还有人进口胶卷到中国来卖,甚至是冒着“杀头”的危险大肆走私呢?

  不管是中港照相还是与其联系密切的大小经销商,做生意都是要赚钱的,何况在从事走私、销赃,更是要有了暴利才干。

  在苦苦思索了几个星期后,答案逐渐清晰:要么中港照相从日本富士手中拿到的产品,本身价格就非常低;要么日本富士对中港照相这样的“销售大户”有特殊照顾———资金或是产品方面的支持。

  价格方面是绝对的商业机密,且随时都会改变。而“特殊照顾”则是中港照相的年报“不小心”抖出来的(详见附表1)。根据这张表,在1999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2000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这三个财务年度内,日本富士总公司分别给予中港照相补贴1020万元港币、6522万元港币和7477万元港币。从这张表中还可以看到,头一年,中港照相销售增长缓慢,日本富士总公司补贴从2001年起大幅增加,占销售比率急剧上升,补贴支持了中港照相的运作。

  有关价格问题也让人悬疑。按我国2002年的关税税率,彩色胶卷被征以从量税,大轴片的税率为每平方米58元,大盘片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45元,成品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5元。每卷胶卷的面积约为0.0572平方米,以大轴进口分切,每卷胶卷应纳关税及增值税3.88元;以盘片分装,每卷应纳关税及增值税9.70元;而成品进口每卷胶卷应纳关税及增值税10.37元。这还不包括胶卷生产成本和运销成本等等。而上周富士胶卷的批发价格仅在11.8元至12.4元之间,这中间的奥秘不言自明。

  据了解,在国内市场负责富士胶卷、相纸和其它产品销售和市场推广的人员大多为富士公司或中港照相的雇员,产品的定价也基本上由他们掌控。作为业内人士,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上述的纳税成本,那么,上述的批发价格又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呢?
 
  另一个疑问便是中港照相与日本富士总公司的真实关系是什么。按照中港照相对外的说法,“集团与日本富士保持稳固而持久的商业伙伴关系,自1968年以来一直为日本富士在香港及澳门的惟一认可经销商,并自1980年起一直为日本富士在中国的惟一认可经销商。”

  但一位接近中港照相的人士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清清楚楚地表明,中港照相与日本富士公司之间的关系远不止“惟一认可经销商”这么简单(详见附表2)。这份《公司的业务流程及有关规定》显示,富士公司实际上与中港照相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根据附表2:包括专业产品部、珠海销售部、广州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和西安分公司,各销售部门订货,必须填写订货申请表报计划部审核整理后统一计划订货。计划部收到各销售部门的订货申请表后,制定出订货单,并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传真到中港照相业务部陈小姐,再由她传真到富士公司订货;

  富士公司开出发票后,传真到中港照相通知提货,陈小姐接到通知及发票传真件后,即按发票内容填写送货通知单传真到计划部通知收货。而计划部收到送货通知单后,即安排进口及按照计划分配进入各地仓库。各仓库收货后,把实际收货数填写在送货通知单上,由计划部审核后再传真到中港照相,中港照相在每星期或每月将报表反映给富士公司。

  再根据“富士公司通知售货的流程及要求”这一项来看,同样十分清楚。富士公司发出售货通知单给中港照相,由中港照相再转发到计划部。计划部在收到售货通知单后,即填写代富士送货通知单传真到有关销售部门安排送货,有关部门根据送货通知单,按照销售流程及出仓流程对外发货,并在送货通知单上填写有关内容传真回计划部。

  所有这一切程序,其实完全处在日本富士公司的掌控当中。

  1月16日,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声称,与富士摄影器材有限公司及中港照相集团“没有任何资本上的关系”。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回答形式上十分巧妙,但实际上,日本富士为自己留有后路,客观上也肯定了与中港照相存在除资本以外的任何关系。

  据本报得到的最新消息,自《富士胶卷走私内情》一文刊发以来,得到了中央政府和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打击感光材料走私行动已悄然进行。然而,随着打私工作的开展,类似于1996年底和1997年初的情况又再一次显现,打私难度逐渐加大。

  “目前南方一些城市市场上富士胶卷价格波动异常。先是价格上涨,估计是报道出来后,经销商觉得走私难了,物以稀为贵,把价格抬了上来。可第二篇报道出来后,一些经销商又感到政府查处的力度在加大,纷纷抛货,胶卷价格往下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走私货也藏得更为隐蔽了,有的甚至就在大车里,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仓库。不是自己人,谁都别想知道货在哪。”

  1996年底,根据国务院103次总理办公会议(关于打击感光材料走私活动)的精神,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原化工部联合开展了大规模的打私行动。据原化工部调查,当时市场上90%以上的彩色胶卷和相纸是由外国公司指定的内地市场代理商,以香港为跳板走私入境的。此外,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发现即便是报关进口的彩色胶卷和彩色相纸,也存在着货价不符、逃漏关税的严重问题。

  这年11月,为指导全国统一开展打私活动,国家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北京搞一次“火力侦察”,摸一两个点的情况。11月12~13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富士彩色设备有限公司(中港照相下属企业)进行了初步检查。情况表明,仅此一家公司在一年中就从汕头、潮阳、广州等地进口富士感光材料总销售额达2.1亿元,库存的彩扩设备、胶卷和相纸价值高达数千万元。与此同时,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提供的线索,11月13日,辽宁省工商局和成都市工商局分别在辽阳市和成都市查到当地富士经销商的库房内价值100多万元和1000多万元的感光材料。从海关查询情况来看,未见北京富士彩色设备公司有进口纪录。也就是说,查出的感光材料全部为走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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