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分局 | 5 | 1 | 4 | 0 | 4 | 0 | 0 | 0 | 0 | 0 | |
合 计 | 18545 | 5457 | 13088 | 10626 | 2462 | 2500 | 3150 | 3166 | 1810 | 10626 | |
注:实际应推行户数为正常领票的一般纳税人户数。 | |||||||||||
三、充实力量,增配设备,保证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各区局、分局要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在按时完成推广任务的同时做好数据采集等工作,完成总局各项考核指标的要求。
(一)各区局、分局必须确保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的稳定,并根据工作量统筹调配人员到防伪税控系统工作岗位。如现在的手工专用发票发售岗位以后将取消,可以逐步调整到防伪税控系统岗位;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运行后需增加管理岗,监控岗等。
(二)推行防伪税控系统所得的认证、抄税、发行、发售等设备市局将根据各区局、分局的设备需求统一配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规范地使用各种专用设备。
四、简化审批手续,保证推广进度按计划推进
为保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工作按计划进行,经研究,市局决定对防伪税控系统的审批等工作手续予以简化。
(一)将现防伪税控系统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由前台受理,资料齐全后直接核准,不再下场地核查。
(二)更改CTAIS中防伪税控的审批流程,将防伪税控系统审批(核准)设为文书不流转,由管理科或其他受理科室直接将核准结果录入CTAIS。
(三)新审批的防伪税控企业其最高开票面额设定为10万元,购票限量以目前CTAIS的核定数为准。
(四)对新发行的防伪税控企业,由各区局、分局在审批时直接更改现CTAIS的票种核定,将原来核定为购买手工票改成购买防伪税控电脑票。
五、加强与服务单位的协调、沟通,共同完成推广任务
加强与服务单位的协调沟通是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工作的重要一环。市局已下文明确两个服务单位的服务区域。各区局、分局必须严格按照市局的文件要求加强与所在区域服务单位的协调、沟通,监督服务单位对服务协议的落实情况,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努力完成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任务。
六、做好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金税二期的完善与拓展是指完善目前金税工程各系统并建立覆盖增值税征管全过程的若干新系统,具体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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