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3]8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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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03-13
摘要:各区局、分局要加强内部的动员发动工作,要充分认识到防伪税控系统全面推广及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和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与拓展工作按计划推进。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3]87号 2003-03-13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计划于2003年全面建成金税工程二期。即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200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同时对金税工程二期进行完善与拓展,将金税工程二期拓展到增值税全部征管环节,实现金税工程二期预定的“三个覆盖”目标。根据总局金税工程二期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现将我局具体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伪税控系统全面推行的宣传动员工作
(一)市局已将国家税务总局将于6月30日后取消手工版专用发票及调整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政策向社会公告。各区局、分局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告知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推行的时间、计划和要求,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宣传和解释好总局的有关政策和市局的有关规定,使纳税人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防伪税控系统全面覆盖工作,同时也避免纳税人因为对取消手工版专用发票及进项抵扣期限调整等有关规定不了解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各区局、分局要加强内部的动员发动工作,要充分认识到防伪税控系统全面推广及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和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与拓展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落实推广计划,有条不紊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工作
为保证全市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发放计划按月制定推广计划。各区局、分局须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充分沟通与协调,按计划做好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培训和发行工作,确保当月的计划当月完成。各区局、分局须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进度。市局将对各区局、分局的推广进度进行通报,并于每月1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全市的推广进度。
二、落实推广计划,有条不紊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工作
为保证全市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发放计划按月制定推广计划。各区局、分局须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充分沟通与协调,按计划做好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培训和发行工作,确保当月的计划当月完成。各区局、分局须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进度。市局将对各区局、分局的推广进度进行通报,并于每月1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全市的推广进度。
深圳市防伪税控推广计划表
单位 |
一般纳税人 户数 |
其中:已推行户数 |
尚未推行户数 |
3月份 |
4月份 |
5月份 |
6月份 |
小计 |
总户数 |
其中:正常领用发票户数 |
不需领用发票户数 |
推 行计划数 |
推 行计划数 |
推 行计划数 |
推行计划数 |
福田区局 |
6852 |
2041 |
4811 |
4500 |
311 |
1050 |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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