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通过对武宁某有限公司2007年1-12月纳税申报和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与上年度比对分析,发现疑点较多,分局纳税评估小组研究确定该公司2007年度纳税情况为评估对象之一。该公司属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注册类型:有限责任,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税机关管理,占地5150.7M2,房屋原值1053160元,主要产品:机械制品及人造革,《2007年12月份损益表》示:产品销售收入:6636840元,产品销售成本5879626元,销售费用及其他725654元,利润总额31560元。 二、案例分析 (一)地方各税评析:通过1-12月申报资料分析,经实地核查比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印花税申报无差异。 (二)企业所得税评析: 1、2007年申报企业所得税8521.2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通过2007年12月该公司《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相关疑点指标,列出《部分评估涉税指标数据对照表》,经评估分析,有以下疑点: 其一,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收入-基期收入)/基期收入= -13.18%,同期减少1008202元,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其二,2007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13.5%,2007年主营业务成本率=5879626/6636840=88.59%,2006年主营业务成本率=6797264/7645042=88.91%,同期上长0.32%,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两者比值-13.5%/-13.18%=1.02,大于1,两者同步增长,可能存在多计成本费用;其三,2007年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11.47%,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13.18%),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其四,2007年度应付帐款变动率-12.93%,其他应付款变动率34.45%,可能存在应税收入计往来帐,以及三年以上呆帐未转入以前年度损益;其五,2007年度应付工资变动率为8.63%,可能存在多提成本费用。 2、约谈举证及实地核查 针对以上疑点,该公司会计举证解释及实地核查比对如下: 一是关于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两者比值1.02大于1,比值不配比,而且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5.21%,净减1008202元的问题。公司会计解释主要原因是:A、07年度产品市场销价有所下降,产品数量也下降;B、产品市场销售面缩小了。经核查比对:一是产品市场销价平均下降19%,二是产品市场购销面缩小了,以上情况属实。 二是关于2007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两者比值-13.5%/-13.18%=1.02,大于1,两者同步增长,是否存在多计成本费用的问题。公司会计解释是: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的两个因素是:一是原材料价格因素波动太大,二是07年度虽然销售因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而固定成本是不变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因素多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因素。经核查比对,以上情况属实。 三是关于2007年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10.68%,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15.21%),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问题;公司会计解释是:销售价格下降直接影响销售收入,而生产工人工资不因此下降,管理费用等固定费用也不存在下降,甚至个别还略有增加。经核查比对: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列支业务招待费60104元,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5600元,税前允许列支33184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520元。管理费用中列支广告业务宣传费64684元,税前应按规定列支33184元,超标准列支315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500元。 四是关于2007年度应付帐款变动率-12.93%,其他应付款变动率34.45%以及三年以上呆帐未转入以前年度损益的问题。公司会计举证解释是:目前,三年以上呆帐应付帐款不存在。经核查比对:2007年末应付帐款累计挂帐1979808元,核查3年以上往来帐户,发现55600元应付对方某公司帐款,对方公司已倒闭,无法支付。应转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该公司未调帐。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600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集资利息698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960元。 五是关于2007年度应付工资变动率为8.63%,是否存在多提成本费用的问题。公司会计举证解释是:2007年度应付工资不存在多提,2007年计提应付工资(贷方)金额519000元,实际发放(借方)金额517557.5元,其中在07年支付的有185912元,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还有部分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要补发工资43042元,都未计提,应付工资实际少提41599.5元。经核查比对,上述应付工资提取与支付,情况属实。 3、评估处理: 通过对该公司2007年度纳税评估,发现的问题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如下处理: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该企业认识态度较好,对上述涉税问题采取自纠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31560+52520+31500+55600=171180;应纳所得税56489.已申报8521.2,补缴企业所得税47968.2元,补缴个人所得税13960元,以上共计补缴税款61928.2元,加收滞纳金2105.55元。 三、评估体会和建议 通过本次纳税评估,该企业帐面利润31560元,企业所得税申报8521.2元,如不认真评估检查,纳税人就会少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国家税收损失较大。透析此案,主要是企业有关财务人员纳税意识不强,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够,该按税法规定提取费用的项目不按规定提取。所以,对税务机关来说,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征管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征管质量是税收工作的主旋律。只有加强征管,提高质量,堵塞漏洞,把好第一道防线,才能真正确保税收足额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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