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条款失效] 粤地税发[2008]112号 税屋提示——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本法规第十七条自2015年7月23日起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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