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或设增值税窗口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刘定乐 封雅婷 人气: 时间:2016-03-15
摘要: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了全面实施 营改增 的号令,税务部门要确保改革在5月1日如期落地。此次 营改增 还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中需缴纳的营业税也将改成增值税。 缴税地点仍在商讨 14日下午,

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号令,税务部门要确保改革在5月1日如期落地。此次“营改增”还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中需缴纳的营业税也将改成增值税。

缴税地点仍在商讨

14日下午,在南昌市房管局一楼交易大厅的41~50号地税窗口挤满了前来缴纳契税或营业税的二手房交易者。“营改增”全面落地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就将更改为增值税,而缴纳增值税应找国税部门。

当天,江西省国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改增改革会在5月1日落地。至于届时具体到哪里缴税,是在房管局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征税窗口还在商讨中。”

征收方法尚未制定

在大多数人的理解中,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不少人认为,80万元买进的住房,以100万元卖出,那么就应该对增值的20万为基数进行征税。但是,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种误读。

目前增值税征收的主要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商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都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适用“销项税-进项税”的方法,即以销售额为基数乘以征税率缴税,同时,企业在销售时购买广告等服务的进项税可以抵掉部分税金。

第二种,年销售额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的称之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办法是“年销售额*3%征税率”。

记者从江西省国税部门了解到,目前二手房增值税的征收方法尚未制定。

所以,居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是会多缴还是少缴税,尚无定论。

工作布置——
财税[2016]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相关话题——
营改增及中国税收家族的往事——纪念行将别离的营业税君 <段文涛>

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做好迎接“营改增”工作 <李志远>

谈现阶段如何实务应对营改增(含实例) <小陈税务>

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剖析各大行业影响 <毕马威>

房地产营改增5月1日正式落地,影响几何? <中国指数研究院>

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房企将面临这5大挑战! <乐居>

解读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 <马靖昊>

献给5月1日实施“营改增”的四类企业 <华税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快评:应对全面营改增应从这些方面入手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