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拟注销纳税人推出代办税控设备收缴服务的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区局为拟注销纳税人推出代办税控设备(含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下同)收缴服务。 一、适用范围 自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对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拟注销纳税人,若已自行完成发票清理且出具相关承诺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提供代办税控设备注销及收缴服务: (一)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清算的; (二)未做发票停供处理; (三)不属于增值税发票新系统风险纳税人的; (四)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的。 二、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自行处理空白发票 拟注销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预检,也可以通过拨打区局注销预检专线(专线号码:65191832)进行咨询,根据预检结果纳税人自行完成空白发票实物及电子数据的清理:对于纸质空白发票,纳税人应收齐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对未开具的发票电子数据,应进行“作废”处理并完成当期开票数据上传及发票验旧工作。 (二)纳税人送交税控设备 自行完成空白发票清理后,纳税人填写《承诺书》(附件一)并加盖公章,自费通过快递配送方式将《承诺书》及税控设备送交杨浦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 收件地址:黄兴路402号二楼办税服务大厅 收件人:刘宗贤 联系电话:65191832 (三)税务机关预检资料并集中处理 收到《承诺书》及税控盘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区局将预检资料,并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1.纳税人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材料不全的,联系纳税人补正材料。 2.纳税人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进行集中处理。 (四)税务机关送达办理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办结后,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告知书(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通知)》(附件二),并通过快递物流方式将《税务事项告知书》送达纳税人。 三、注意事项 (一)需税务局代办税控设备(含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下同)收缴服务的纳税人,请事先在电子税务局税务注销预检模块进行预检,或通过拨打区局注销预检专线(专线号码:65191832)进行咨询,判断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二)为了真正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对税务注销中需办理的其他涉税业务,您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进行办理。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业务过程中,如有其他疑问,您可通过拨打12366税务咨询专线进行咨询。 附件: 一、《承诺书》 二、《税务事项告知书(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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