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7-16
摘要: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0年8月1日起,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3%、非住宅4%、别墅5%。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2010-07-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 “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0年8月1日起,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3%、非住宅4%、别墅5%。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