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郑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业务全市通办”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政协提案中提出对个人代开房租发票事项三个建议,一是对代开房租发票业务实施全市通办;二是强化税务机关内部培训;三是提供手机移动支付等多元化的缴纳税费方式。我局积极响应,对外第一时间征求协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意见,对内组织征科处、收规处、货劳处和纳服处共同商讨,逐条给出改进意见,满足提案中的诉求。 我局在2020年1月发布了《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代开发票为全市通办业务;2020年4月按照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在全市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端实现了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税费。2021年6月28日向全市各区局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全市通办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明确代开房租发票的政策依据、操作流程,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我局积极开发电子税务局中个人代开发票的业务功能,纳税人将通过“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实现代开发票业务“全程网上办”的办税新体验。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您的意见是我们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永恒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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