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8]38号 2008-02-2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要以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为契机,认真做好本局个人所得税数据管理及使用等各环节的自查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加强保密制度的建设,确保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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