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877号 2008-10-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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