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案34件,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 2023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全面修订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增值税法、关税法草案。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 同时,据新华社报道称,报告提出2024年,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增值税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 结合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有关立法机关,2024年还有部分税种的法律可能进入立法程序或者立法考虑的范围。具体来说,主要指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的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立法。此外,房地产税改革也有待进一步观察。我们从2个方面对国家进一步的税收立法活动趋势予以总结: 一、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的税收法律案 1、消费税立法。2019年12月,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消费税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后制度基本保持稳定,意见稿也吸纳了改革的成果,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了纳税人范围表述,同时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对于消费税征收后移的改革,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另外,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将大量化工产品纳入到成品油的征收范围之中,未来消费税法的改革可能进一步吸收此类征收范围的变化,具体形式还有待观察。 2、土地增值税立法。2019年7月,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基本保持了现行的土地增值税的税制框架与税负水平,调整了个别内容,如集体房地产被纳入征税范围。 3、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立法。2015年1月,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吸纳了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基本制度以及长期税收征管实践和改革成果。增加了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进一步了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取消了先缴税后复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修改了一部分不适宜的税收概念,如将滞纳金改为税收利息、偷税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等。此次两会期间,也有人大代表建议将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尽快启动修法程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指日可待。 二、应当立法但暂未形成意见稿的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立法。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能在将来被统一的房地产税法所吸收,由于房地产问题涉及国计民生,中央的立法定调是“稳妥推进”。 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立法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税收问题。目前,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已经开启了为期五年的房地产税试点工作,等时机成熟之后,会被纳入未来的立法规划之中。2015年新《立法法》对税收立法做了严格的立法保留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因此对于目前正处于授权试点阶段的房地产税,其正式开征须待立法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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