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示深圳市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深财法[2019]10号 2019-0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相关要求和工作规程,现将符合条件的深圳市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深圳市财政局:83938936,深圳市税务局:83876835,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5) 附件:深圳市具有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