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皖财办案[2021]335号 2021-05-20 尊敬的程锋等11名代表: 您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省政府加大对杭埠河治理工程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财政厅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对重点贫困县按照应保尽保、留有余地的原则予以重点支持。 一、取消贫困县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县级配套 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贫困县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皖政办〔2017〕63号)规定,对包括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金安区在内的3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以及享受省级贫困县待遇的叶集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按照文件精神,考虑到省级财力状况,对以贫困县为项目法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杭埠河治理工程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杭埠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肥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均不属于贫困县,省级无法承担其相应投资。同时,该政策实施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上述贫困县配套资金约7.7亿元,目前政策已到期。 2020年9月杭埠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累计安排杭埠河治理工程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9.4亿元(争取中央3亿元,省级投资约4亿元),省级以上资金占已安排资金总额的74%,其中,安排六安市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5.8亿元,占已安排六安市资金总额的76%。建议项目法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优先使用省级以上资金,以时间换空间,缓解市县配套压力。 二、加大对贫困县转移支付力度 2020年,下达舒城县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6925万元,下达金安区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7038万元。2020年,省财政下达舒城县转移支付40亿元,较上年增长19.8%,占舒城县财政支出的62.7%,舒城县财政支出超六成来源于上级转移支付支持;下达金安区转移支付32亿元,占金安区财政支出的57.9%,高于县级平均占比6.4个百分点,金安区财政支出约六成来源于上级转移支付支持。省级在各类转移支付分配时,已充分考虑了财力水平等因素,对舒城县、金安区等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有力缓解了当地财政收支平衡压力。通过省级补助后,舒城县人均可用财力约0.6万元,是全省县级平均水平的1.3倍,金安区人均可用财力约0.4万元,是其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倍,充分体现了省级支持力度。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杭埠河治理工程中央资金的争取力度,继续加大省级投入。同时,建议六安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取PPP模式、统筹乡村振兴、“双基”建设资金、对下转移支付等财政专项以及盘活土地资源等方式,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51-68150684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0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省政府督查室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