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所携自用车辆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关税[2006]60号 2006-09-18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6年8月18日起全文废止。
为确保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将《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所携自用车辆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财关税[2005]11号附件一)第四条中不受在任内使用年限限制回国馆员的离任期限展期到2007年1月1日。 财政部 200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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