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我市出口企业2004年度实行B类企业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发[2004]91号 2004-04-06 税屋提示——依据京国税发[2007]2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8月6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文件的规定,市局决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50家出口企业2004年度实行B类企业管理(名单见附件)。各局应对实行B类管理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2004年度实行B类企业管理出口企业名单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 2004年度实行B类企业管理出口企业名单 一、生产企业实行B类企业管理名单 1、北京东方冠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3、北京爱立信普天移动有限公司 4、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5、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 6、瑞萨四通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 7、北京飞利浦有限公司 8、首钢日电有限公司 9、北京诺基亚航星有限公司 10、北京松下普天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1、北京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3、威讯联合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 14、北京松下电工有限公司 15、北京首信诺基亚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6、航卫通用电气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二、外贸企业实行B类企业管理名单 1、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3、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 4、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 5、中轻鞋帽进出口公司 6、中纺汉东贸易有限公司 7、北京市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8、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9、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10、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11、中国机械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2、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13、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4、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5、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 16、中国电线电缆进出口有限公司 17、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18、中信国际合作公司 19、中艺编织品进出口公司 20、中达国际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22、北京铜牛进出口有限公司 23、北京市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24、中国五金制品进出口公司 25、中国矿产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6、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7、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8、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9、中经东源进出口公司 30、中国新兴进出口总公司 31、通用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2、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 3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34、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