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税[2005]30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12-15
摘要: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以及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同意调整为5000元。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鲁财税[2005]30号        2005-12-15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以及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同意调整为5000元。

  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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