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规范征管规程为切入点,健全“两权”监督责任体系。一要进一步明晰和分解各级、各部门、各执法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量化、细化、科学化。二要密切各环节间的有效衔接,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既明确工作流程,也清楚本环节所应承担的责任,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三要明确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连带责任等责任界定标准,强化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四)以各种资源为依托,形成“两权”监督制约整体合力。设立专用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利用公告、网络、计算机等建立监督平台,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监督渠道;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特别是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各部门间信息交换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信访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五)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核心,提高监督制约的能力。以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地税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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