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税函发[2009]107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4-23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9]107号     2009-04-23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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