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自行申报个税需填三险一金等信息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5-10
摘要: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分类专业化管理,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需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申报。届时,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需填报 三险一金 缴纳情况以及有无境外所得、是否属于投资者、有无住所等详细信息...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分类专业化管理,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需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申报。届时,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需填报“三险一金”缴纳情况以及有无境外所得、是否属于投资者、有无住所等详细信息。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首先是进一步规范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完善基础申报信息,统一数据口径标准,特别新增2张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一张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扣缴明细申报用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一张是适用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用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其次是整合简并相似或同类项目申报表,简化申报内容,有效减轻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负担。如将现行生产经营类的6张申报表简并为3张表;将现行5张扣缴申报类的申报表整合简并为3张表。

  最后是规范数据口径,引导并鼓励信息技术的使用。

  修订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简化至12张。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3张表沿用原有式样未作变动外,其他申报表均有变化。

       相关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