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等纳税申报表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1-21
摘要: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要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现用的土地增值税等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改。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等纳税申报表的通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号       2015-01-21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要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对现用的土地增值税等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各类纳税申报表具体组成部分见下表:

序号 税   种 纳税申报表的组成部分
1 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预征)(附件1)
2.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分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附件3)
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附件4)
2 资源税 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附件5)
2.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附件6)
3 房产税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附件7)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附件8)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附件9)
5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0)
6 契税 契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1)
7 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2)
8 车船税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3)
2.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附件14)
3.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附件15)
4.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附件16)
9 烟叶税 1.烟叶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7)
2.烟叶收购情况表(附件18)
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税(费、基金)申报表(附件19)
11 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0)

  注:契税纳税申报表权属转移对象、方式、用途逻辑关系见附件21。

  修改后土地增值税等纳税申报表自2015年2月1日起启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可直接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综合业务平台进行申报;未开通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可到各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领取纸质纳税申报表,也可登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qdds.gov.cn)下载各纳税申报表电子模板打印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预征)

  2.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分项目申报表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5.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

  6.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

  7.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8.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9.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10.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11.契税纳税申报表

  12.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1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14.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15.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16.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17.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18.烟叶收购情况表

  19.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税(费、基金)申报表

  20.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21.契税纳税申报表权属转移对象、方式、用途逻辑关系对照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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